出口商标【耀世注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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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熊猫商标注册条件有哪些
1、注册商标经过形式审查,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商标局发给受理通知书。
2、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发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在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商标局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3、商标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经过实质审查,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4、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由中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二、商标注册后可以各国通用吗
如果你只注册了中国商标,那就只能在中国境内享有商标专有权。
三、出口贸易的财务流程
1、报关进口。出口企业应根据进口合约规定,凭全套进口
借:材料采购—进料加工—××材料名称
贷:应付外汇帐款(或银行存款)
支付上述进口原辅料件的各项国内直接费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进料加工—××材料名称
货到岸时,计算应纳进口关税或消费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进料加工—××材料名称
2、交纳进口料件的税金。出口企业应根据海关出具的完税凭证,作如下会计分录: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
对按税法规定,不需交纳进口关税、增值税的企业,不作应交税金的上述会计分录。
进口料件入库后,财务部门应凭储运或业务部门开具的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进料加工—××商品名称
贷:材料采购—进料加工—××商品名称
外购出口配套的扩散协作产品和委托加工产品的核算
现行政策规定,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包括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收购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认可的集团公司(或总厂)成员企业(或分厂)的产品;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
一购入。购入扩散协作产品后,凭有关合同及有关凭证,作如下会计分录: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验收入库后,凭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委托加工材料发出,凭加工合同和发料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根据委托加工合同支付加工费,凭加工企业的加工发票和有关结算凭证,作如下会计分录: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可直接对外销售的,凭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还需要继续生产或加工的,凭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销售收入以及不得抵扣税额均以外销发票为依据。当期支付的国外费用在冲减收入后,在当期可暂不计算不得抵扣税额冲减数,而在年末进行统一结算补税;也可在当期同步计算不得抵扣税额冲减数
财会部门收到储运或业务部门交来已出运全套出口单证,依开具的外销出口发票上注明的出口额折换成人民币后作如下会计分录:
贷:产品销售收入—一般贸易出口销售
收到外汇时,财会部门根据结汇水单等,作如下会计分录:
贷:应收外汇账款—客户名称(美元,人民币)
2.不得抵扣税额计算。按出口销售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成本—一般贸易出口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运保佣冲减。运保佣的冲减有两种处理方法,下面两种方法分别进行核算。
A.暂不计算不得抵扣税额的,根据运保佣金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收入——一般贸易出口(红字)
B.在冲减的同时,按冲减金额同步计算不得抵扣税额的,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收入——一般贸易出口(红字)
同时:借;产品销售成本——一般贸易出口(红字)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企业在记载销售账时原则上要将一般贸易与进料加工贸易通过二级科目分开进行明细核算,核算与一般贸易相同。只不过是对进料加工贸易进口料件要按每期进料加工贸易复出口销售和计划分配率计算“免税核销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在进口货物海关核销后开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确定进料加工“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
一、出口企业收到主管国税机关《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后,依据注明的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成本——一般贸易出口(红字)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二、收到主管国税机关《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后,对补开部分依据注明的“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产品销售成本——一般贸易出口(红字)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对多开的部分,通过核销冲回,以蓝字登记以上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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